10.11.2010

言不尽意说


“言不尽意”和“意不尽言”可有区别?当主客体互调之后,前者可见主体义务的不达,后者可见主体目的之不逮。看似相似的意义,互调了主客体之后,可见语言在不同位置上,自有其服务性或附属性。

我之所以强调此互调,实在因为在思考言不尽意的命题时,不能不想——究竟是言不尽意呢?还是意不尽言?倘是言不尽意,那便意味着语言作为沟通、表达的工具,自有其遮蔽性与局限;倘是意不尽言,则意味着一种对意境或意义的保存、对语言的放弃。

这两者俨然构足言不尽意的所有理由。

当然了,要想故弄玄虚、卖弄沉潜时,一句“言不尽意啊”,也是落落大方。

承认语言有其遮蔽性及制约者,不得不承认言不尽意是语言的本质。

故说“言有尽而意无穷”,是至情至理。

从言不尽意到得意忘言,这之中经历的又是意义的关注和放大,以致遮盖了语言之必要,所以陶渊明作诗如此——此中有真意,欲辩已忘言。

从得意忘言到无言之美,我们仿佛又了然:既然言不尽意,不如无言。

当沉默诉说最多言语,无言便成全了所有意义。

 
美冰 2005.4.12 ,上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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